2018年9月28日,省水利廳印發《縣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編制大綱(2018-2025年)》(閩水農水〔2018〕20號)(以下簡稱《編制大綱》)。為幫助大家理解,現就《編制大綱》有關內容作以下解讀:
一、制定《編制大綱》的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福建省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省水利廳研究制定《縣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編制大綱(2018-2025年)》,指導和規范各地編制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改革任務和操作步驟。
二、《編制大綱》的主要內容
《編制大綱》包括8個章節、1個附表、1個附件。8個章節分為綜合說明、基本情況、改革的必要性、改革指導思想及目標任務、改革措施、投資概算、效益分析、保障措施。
第一章節綜合說明,要求對《縣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實施方案》進行提練,綜合說明相關主要內容。
第二章節基本情況,要求講清楚縣域內自然條件、經濟社會狀況、農業生產狀況、農田水利現狀、工程設施現狀、運行管理現狀、農業用水管理現狀。
第三章節改革的必要性,要求從農田水利設施運行管護、農業用水管理等方面,分析存在問題及原因,提出從提高農戶節水意識、促進農業節水減排、維護農田水利工程良性運行、保障糧食安全等方面,實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必要性。
第四章節改革的指導思想及目標任務,要求確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指導思想,并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研究提出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目標任務、實施計劃等。
第五章節改革措施,主要根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用水計量設施建設方案;確定農業終端用水管理主體,分類提出管理模式;制定農業用水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要求,進行農業初始水權分配;提出末級渠系維修養護方案;制定農業用水計量管理方案;分類測算農業用水水價,建立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根據實際,建立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確定補貼及獎勵對象、程序、形式等。
第六章節投資概算,以典型灌區為依據,根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所涉及的內容,按照工程改造提升、計量設施配套、農業用水精準補貼、農業節水獎勵、節水推廣與宣傳培訓等類別,通過綜合指標法,測算全縣總投資。
第七章節效益分析,主要是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后,從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分析,保證投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八章節保障措施,為保障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順利實施,從組織領導、資金保障、宣傳發動、考核機制等方面,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
三、《編制大綱》附表涉及的內容
《編制大綱》附表包括9張表格,主要是將《縣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實施方案》中涉及的主要內容及數據,以表格的形式體現,更加直觀、一目了然,也方便全省匯總分析。
四、《編制大綱》附件涉及的內容
《編制大綱》附件包括兩個方面內容,一是提供農業用水定額計算方法、公式,二是提供水價成本計算方法、公式。
五、縣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編制單位
由縣級水利部門牽頭負責編制,或自行組織有能力的設計單位負責編制。
六、縣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編制的時間要求
原則上各縣(市、區)要在2019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縣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實施方案。
七、縣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實施方案審批
各設區市推薦1個縣(市、區)的縣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由省水利廳審批,其余由市級水利部門負責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