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XM00119-30-03-2019-001 | 文號: | 廈水利〔2019〕186號 |
發布機構: | 廈門市水利局 | 發文日期: | 2019-12-17 |
名稱: | 廈門市水利局關于開展2019年度取水許可年報和2020年度計劃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內容概述: | 關于開展2019年度取水許可年報和2020年度計劃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
各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市管取水單位:
為加強取水許可管理工作,根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取水許可管理辦法》《計劃用水管理辦法》(水資源〔2014〕360號)和《關于取消取水許可年審簡化取水許可年報內容的通知》(廈水利〔2014〕16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開展我市2019年度取水許可年報和2020年度計劃用水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誰發證、誰管理的原則,對本級審批的取水單位開展2019年度取水許可年報和2020年度計劃用水工作。目前,福建省水資源管理系統中已增加了計劃用水申報平臺,以用水定額為核心強化計劃用水管理,實現了年度用水計劃在線自動核定、月份用水計劃自主調整備案、超計劃用水及時警示等功能。從今年起省市縣三級所有納入計劃用水管理的取用水單位年度用水總結和計劃用水下達全部在系統中完成,請督促取用水單位于2019年12 月31日前在系統中上報用水總結和計劃用水建議。各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于2020 年1 月23 日前在系統中完成年度計劃用水審核,并按“一證一單”形式生成計劃用水下達通知書,蓋章后送達取用水單位。各區水行政主管部門于2020 年2 月15日前將本行政區域上一年度計劃用水管理總結和本年度計劃用水下達情況報送我局。
二、各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按附件1表格要求填報2019年度轄區內水資源費征收總額,于2019年12月20日前報送至我局資源水保處(含電子版)。
三、各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于2020年2月10日前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本級取水許可情況,并將2019年取水許可年報和2020年取用水計劃等工作情況進行總結,2019年超計劃取用水及其累進加收水資源費情況進行匯總,報送我局備案。
四、各市管取水單位應認真做好2019年度取水許可總結和2020年計劃用水工作,取用水單位應于2019年12 月31日前在系統中上報用水總結和計劃用水建議。
上述一、二、三項紙質材料要求蓋章上報(郵寄地址:湖里區枋鐘路216號8樓808室),同時電子版發至734540777@qq.com,聯系人:王飛遠 ,電話:5760577。
實行取水許可和取用水計劃是落實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的重要抓手,請各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按時完成年度取水許可年報和取用水計劃下達工作。
附件:1.取用水單位登錄水資源管理系統方式
2.2019年水資源費征收匯總表
3.審批發放和吊銷注銷取水許可證情況公告
廈門市水利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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